台灣的究責主義非常令人厭惡 當究責的對象,是僱主、或是太大的機構,感覺無法撼動,一般人就開始転向找醫護、或是「國家」這個虛無對象的麻煩 告國賠似乎很聰明、沒人受損 當這樣的判決出現,大家可以等著看下一個案例警消人員會如何處置 ⋯ 所以公堂上的法官大人怎能不慎?消防員常落得跟醫護人員相同的下場 這類案件對士氣的斲傷不可謂不大 但不同的是 民眾可以要求國賠 消防人員可能考績受創, 醫護卻無人可依 Tags: 6 comments 105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木容世家——李紹榕醫師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以彼之道,還施彼身 記住所有我們失去的金錢、名聲、財物、地位、純真? 10660 followers 10465 likes "http://shaojunglee.blogspot.com/" View all posts